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后
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时
需要注意哪些变化呢?
一起来看看吧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从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完善行政复议前置规定等方面,强化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着力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完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增加了简易程序,促进行政复议案件的繁简分流,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决定体系,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监督力度。
● 书面申请的,可以通过邮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 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 行政机关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行政行为决定的,应当同时提供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
● 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并记录在案。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来源:综合苏州市司法局、江西行政司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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