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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热点问答
政策法规
2023-12-11    来源:江西人社 551

编者按:《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于2023年8月16日公布,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是社保经办领域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迈上新台阶。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条例》有效实施,即日起,“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陆续推出《条例》解读、工作动态、特色亮点,供各地学习借鉴。一起来看→

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后,多长时间可以办理完毕?

10个工作日内。《条例》规定,个人申领职业培训等补贴,应当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此外,现行政策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费年限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或者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应该怎么办?

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如,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个人发生死亡、在押服刑等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如何核验待遇享受资格的?

《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无法确认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委托用人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实。目前,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通过内部数据比对,与公安、司法、民政、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医保、法院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以及推动人脸识别等自助认证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来源:省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