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公安局综合保障中心拟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安保人员,现就招聘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性,30岁以下,吉安市户籍,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无纹身;
2.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讲奉献;
3.愿意长期从事安保工作,服从管理;
4.中共党员、退役军人、退役消防员或从事过消防、水电工作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本单位安保工作的。
二、报名地点
吉安市公安局综合保障中心(市公安局12楼1213室),联系人:曾警官,联系电话:13907966158。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张贴免冠彩色照片)、学历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报名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面试费。
四、录用
通过面试确定3名拟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经政审和体检合格以及试用考察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每月工资1800元,(另有误餐费和五险)。试用期满后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1200元,缴纳五险,(另有工会福利和岗位津贴)。
吉安市公安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7月31日
附件:吉安市公安局安保人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