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吉安调查队面向吉安市各县(市、区)、乡镇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面向全市各县(市、区)、乡镇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遴选岗位
1.办公室岗1名;
2.综合岗1名。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忠诚勤奋,工作实绩突出;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具有两年以上县或乡镇工作经验(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日);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视为称职);
5.调出单位同意调出;
6.现任职务职级为副科及以下干部;若现任职务有试用期的要求,则需已试用期满;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1)办公室岗: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综合岗: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工作程序
(一)考试报名
按公告附表填写报名表(贴照片,一式两份),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20日17:30,到国家统计局吉安调查队办公室现场递交报名表,或通过电子邮箱递交报名表扫描件进行报名(并在考前补交纸质报名表,没补交的视为弃权)。报名、考试不收取费用。
报名地址:国家统计局吉安调查队办公室(吉安市行政中心D座1108室),现场报名表递交时间:8:30—17:30。
报名邮箱:vivijia2345@163.com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核实。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凡发现与遴选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考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笔试为主、客观试题,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统计业务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临场应变等能力。
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计划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末位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若计划遴选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按实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第一名,则一并列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通过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工作态度、能力水平,了解其学习能力、职位匹配、工作业绩等情况。国家统计局吉安调查队进行预考察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将进行正式考察。
(六)确定人选、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调人选,经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党组批准后进行公示。
(七)任用
公示期结束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796-8212016。
附件:国家统计局吉安调查队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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