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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2022年招聘敬老院院长、会计公告 热 
来源:青原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14

为进一步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充实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队伍,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敬老院院长、会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敬老院院长4名、敬老院会计3名(如因现敬老院会计竞聘为敬老院院长,造成会计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入闱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青原区户籍;

2.身体健康,敬老院院长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敬老院会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敬老院院长、会计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会计岗位人员所学专业为财务会计类、金融类专业或者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其他类专业人员;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奉献精神,热心敬老院工作,热爱“特困(五保)”事业。作风正派,勤政廉洁,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8:00时至12月9日17:3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青原区民政局三楼养老服务股,联系电话:0796-820360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函件和委托他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由A4纸复印,各一份)、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资格审查: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组织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若达不到这一比例规定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情况下,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2:1。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农村敬老院管理知识、养老服务知识、老人护理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如遇疫情等不确定因素,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青原区民政局三楼养老服务股领取。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计划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加分:1.连续担任行政村(社区)书记、主任3年以上(含3年)或连续在敬老院工作满2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加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加1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加0.5分,以上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直接计入面试成绩。

(五)体检: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则取面试、笔试综合成绩高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合格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充分听取当地党委政府意见。

对考生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经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同意,由区民政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和考察结果将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待遇及管理

1.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由区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区民政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期间待遇与正式聘用待遇相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同期内,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纪律作风散漫,被投诉查实,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等情形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聘用3年期满,经区民政局考核合格,无重大政策调整的条件下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工资待遇。敬老院院长、会计岗位定编定岗不定人,实行聘期管理。聘用期内,参照同类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标准。

3.聘用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必须解除聘用合同。解聘或辞聘次月起停发聘用工资,不再享受该岗位人员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


六、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按照江西省疾控中心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紧急风险提示落实防控要求,报考人员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37.3℃,健康状况无异常者,方可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等候时,要求保持间隔为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自觉佩戴口罩。

青原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1日

附件:青原区2022年公开招聘敬老院院长、会计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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