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2021年消防宣传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宣传人员,结合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消防宣传岗位1名。
(二)招聘要求
1、年龄在22至30周岁,性别不限;
2、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及新媒体文字处理能力;
3、擅长抖音、快手等视频内容策划、制作及传播规律分析;
4、会策划、拍摄、制作纪录片、纪实微视频、微电影;
5、新闻、中文、广播电视、新媒体、数字传媒、动漫设计、摄影美术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从业新闻、新闻视频、新闻活动文案策划等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专业、学历、年龄等限制。
6、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无纹身,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心态好,有团队精神,服从团队安排。
(三)岗位设置要求
视觉技术要求:
1、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和视频编辑、图片处理等软件;
2、精通视频、图片、3D制作等视觉后期编辑软件,能独立完成专题片剪辑和视频特效包装工作;
3、能独立完成宣传海报、宣传品等文创产品设计;
4、有较强文字功底、文案策划、沟通表达能力;
5、参与宣传值班。
新媒体运营要求:
1、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新媒体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有新媒体排版能力;
2、有较强的新媒体策划文案制作、执行能力;
3、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和视频编辑、图片处理等软件,能单独完成新媒体内容的采编和发布等工作;
4、有较强文字功底、文案策划、沟通表达能力;
文字采编要求:
1、了解传媒媒体和新媒体文本采写及传播规律,对热点事件、新闻动态有较强敏感性;
2、有较强文字功底、文案策划、沟通表达能力。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7 日8时至5月15日17时(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安福县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等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4、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前可通过互联网发送报名表或个人简历至597228788@qq.com邮箱报名。
(三)资格审查
2021年5月17日,按照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1)时间:2021年5月19日。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为主)和消防基本知识。
(4)成绩宣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限: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5分钟。
面试人员需要携带纸质版个人简历以及本人参与制作的新媒体作品,注明本人在作品中的参与程度。
3、考试总成绩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和政审由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征召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2、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按照体检和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县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县消防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县财政和县人社局核定工资发放);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办理“五险一金”。
3、提供服装、被装;
4、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周末假);
5、每年安排免费体检1次。
6、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指战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监督、咨询电话
县消防大队(咨询电话):13507963147(李参谋)
附件:安福县公开招聘消防宣传员报名表